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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
(泰政发[2006]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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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启动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让农村群众用上安全、卫生、方便的自来水,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全省农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鲁政发〔2005〕14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重要意义

  农村供水工程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多年来,全市上下对农村饮水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强化领导,增加投入,全市历史性缺水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不仅得到了基本解决,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到今年6月底,沿汶河农村40.1万名群众全部用上了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69%。目前,我市仍有120多万农村人口没有吃上洁净、方便的自来水,局部地区还存在喝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及饮用水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奔小康的步伐,已成为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是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将这项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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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目标任务

  我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今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争取达到75%;到2007年底,达到84.6%;到2010年,全市普及自来水。各县、市、区要根据全市总体发展目标,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把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可先行一步,提前完成村村通自来水的任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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