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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发[2006]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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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6)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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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

  到2005年底,涉及我市移民的大中型水库共有17座,现状移民人数达42.26万人(2005年统计数,下同),涉及5个县、市、区。其中,中央直属水库东平湖水库移民28.2万人;泰安市14座大中型水库移民12.77万人;济宁市(贺庄、华村)两水库涉及我市移民1.29万人。此外,我市自2000年来共安置三峡水库移民931人,涉及5个县、市、区的21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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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始终把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长远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对库区的支持力度。各县(市、区)也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一些扶持移民的政策。库区人民艰苦创业,通过建桥修路、打井修渠、解决人畜吃水困难,种植经济作物和发展水产养殖,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库区社会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由于扶持标准低,库区自然条件差,经济社会基础薄弱,水库移民的生产条件仍然普遍较差,生活水平较低。库区移民作为弱势群体中的弱势,收入普遍较低。库区仍存在行路难、饮水难、就医难、用电难、上学难和耕地不足、基础设施不足、投入不足、科技不足、人才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生产生活的改善与提高。因此,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缩小水库移民与当地农民的差距,对于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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