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强市建设的意见

  
  (二)培强做大骨干流通企业。 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加快利用外资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的步伐,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流通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十一五”期间,选择20家经营规模较大、经营特色鲜明、服务水平高、成长性强的骨干流通企业予以重点培植。到2010年,全市年商品销售额过亿元企业30户,其中过5亿元的达到10户,过10亿元的达到5户。

  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深入开展“名品进名店”“百城万店无假货”等诚信兴商活动,培育流通业知名品牌。引导企业通过创建服务品牌,完善退换、维修及技术指导项目等措施,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对流通管理人员和员工业务培训力度,注重引进高水平、专业化人才,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商业信用体系,促进现代流通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突出抓好一批投资千万元以上的改建、扩建、新建项目。通过改造整合现有流通资源,发展一批专业特色鲜明、集散功能较强、连接周边城市、辐射省内外的现代流通服务设施,建成一批具有集成化、全过程服务的现代流通项目。到2010年,流通设施投资突破200亿元,投资过千万元的流通大项目达到50个以上。引导骨干流通企业采取直营、加盟合作等灵活方式,完善农村商品经营网络,加快农村流通现代化步伐。鼓励支持市内外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到县城和乡镇拓展,带动和促进当地流通设施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积极构筑现代流通网络。

  
  1、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商业。研究制定社区商业、农贸市场、重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建设等专项规划,重点支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便利店、餐饮网点、标准菜店、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网络。城市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网点用房、用地以及作为小区公益性资产的便民网点,不得挪作他用。对进入社区创办服务型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单位,有关部门在工商登记、税收、融资等方面要给予支持,并按规定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骨干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提高其服务功能。结合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加快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努力创建国家级、省级商业示范社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