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委宣传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等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以人为本,服务农民。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着力解决与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注重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三)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发挥大众传媒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支持、参与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工作,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与全国、全市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载体,努力提高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五)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提出不同工作目标,采取便于农民群众接受的方式方法,灵活施教,努力提高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农村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促进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落实。要根据农民的学法需求,编印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书刊、挂图和音像资料,免费赠送农民群众,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提供必备的资料。要充分发挥我市“新农村法律服务团”和各分团的作用,每年举办100场农村法制讲座,并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二)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要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政务、服务公开,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要依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结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到2010年,全市80%的行政村要创建成为“民主法治村”,到2020年全市“民主法治村”创建面达到100%。
  (三)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要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2天。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五五”普法期间,要努力实现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知识的兼职法制干部。
  (四)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农民工输出地要在农民工返乡期间,集中开展法制培训,全市每年开展100场以上农民工法制培训。要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提高农民工技能的同时提高其法律素质,使他们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区县要设立“农民工法律服务站”,开通“农民工维权热线”,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