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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
(皖政办〔2007〕7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已翻印下发)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要求
  通过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全面深入落实“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和万车死亡率“四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到2007年底实现万车死亡率不超过548的目标,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安徽奋力崛起,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和驾校的管理
  交通部门要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在3年内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情况,建立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建立完善驾驶人培训机构和教练员诚信考核体系,制定驾驶人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量化考核标准,推行优质诚信驾校、教练员排名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从业资格考试。加强对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的管理,实行考核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纳入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员数据库管理。研究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制度,健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营运驾驶员退出机制,逐步实现异地稽查信息共享和动态资格管理,并为社会运输经营者和相关人员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驾驶人考试工作定期巡查制度和考试员考核制度,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落实对大、中型客车驾驶资格的逐级申请、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快考试设施建设,尽快配齐考试车辆,实现对考试场所的实时监控。2008年全省市、县车辆管理所考试设施应全面达标。公安、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培训记录审核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驾驶人考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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