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7]15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
大连市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纲要》,加大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力度,切实改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才是关键。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农村人才队伍,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积极创造农村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不断为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但是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人才总量不足,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数量逐年下降,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多措齐举,大力开发、培养和有效配置农村人才资源,为我市壮大县域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
(一)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需要,立足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项目,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盘活现有农村人才资源,积极培养和吸纳适合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35个,每个基地用于更新培训设施、聘请师资和编发教材等支出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十一五”期末全市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争达到30万人次,使农村人才素质得到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