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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
(泰政发[200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提速、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扎实工作,逐步建立了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的便捷、高效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为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政府集中公共服务资源,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重要窗口,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个不可替代的综合平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以来的实践证明,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既是巩固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需要,也是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内在要求;既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推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将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扎实、创新的工作不断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确保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强化措施,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一)坚持项目“应进则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项目进厅到位作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关键环节。要坚持“能进则进、应进尽进”的原则,凡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原则上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法律法规新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调整,原则上也要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凡政府确定应进入大厅集中办理的审批和收费项目,必须无条件进厅集中办理。所有进厅审批和收费事项,都要严格按照“窗口受理、限时审批、承诺服务”的要求,由部门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集中办理,统一对外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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