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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洛政办〔2007〕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市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 是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现就其内容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明确定位,统筹规划。要明确定位,突出政务特色,以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交流互动为主要内容,统筹规划栏目设置,突出洛阳特色,宣传洛阳,服务公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市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式

  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县(市、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中自动抓取,将各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或电子邮件报送,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供选用。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县(市、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县(市、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于独具特色、热点专题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共同维护。

  三、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审核管理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办公室是本地区、本部门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各县(市、区)、各部门办公室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上报和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联系。

  (三)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四、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应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充实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四)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应保证县(市、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有必要的专业人员和运行经费,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

  (五)没有网站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要尽快建设。

  五、建立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评机制

  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保障和自身网站的建设情况,尤其是“市长电子信箱”、“连线政府”栏目内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促进各级政府网站信息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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