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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发局关于做大工业总量战役实施意见和关于提升工业竞争力战役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人行厦门支行、市质监局、市交通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4、优化产业布局,承接产业转移

  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区、石化产业集中区、机械产业集中区、轻工食品产业集中区、电子信息产业集中区等五大功能区的产业布局规划,结合“十一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求,积极开展工业集中区产业布局和项目投资引导工作,指导策划模具工业园等工业园区开展招商活动。加强厦台产业对接,积极推进电子、机械、化工等重点产业对接,重点推进海峡两岸光电产业、装备制造业等项目的对接洽谈,加强厦台中小企业合作交流。提升易地搬迁技改工作水平,推进环东海域和湖边水库综合整治建设工程企业搬迁工作,促使企业向工业集中区、产业专业区聚集,确保中药厂、民兴、法拉、星鲨药业等易地技改项目的顺利建设;进一步完善易地技改政策,推动岛内企业易地技改进程。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市台办;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业集中区指挥部。

  (二)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实现企业质的提升

  实施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研究出台扶持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的政策文件,通过财政贴息、资源优先配置、科研支撑等措施,扶持我市大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引导、促进企业通过兼并重组、高位嫁接、强强联合、改制上市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重点推动厦门航空公司实现增资扩股等。加强对中央企业及国内大型企业的引资工作,实现"高位嫁接",促进国内石化、船舶等大型企业来厦投资,与我省龙头企业联合重组,促进我省企业快速成长壮大。配合省经贸委开展最具竞争力企业的组织评选工作,利用竞争力研究成果,构建最具竞争力企业评选体系,突出对研发投入和营销能力的评价。推动大企业、大集团尽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产权关系,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运营效率,实现组织、管理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展企业“管理诊断”工作,依托权威机构和专家,对企业内部管理系统及外部环境因素进行科学调研分析,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升企业的效率和效益。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市委政研室。

  (三)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品质的提升

  1、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基础平台建设。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建立面向市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继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提高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考核认定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一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国家、省级认定。加快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构建技术研发协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和风险投资平台;力争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区域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完善技术创新网上交流平台,利用厦门技术创新网、厦门工业经济网、厦门中小在线及相关协会网站构建技术创新交流平台,多方位为中小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信息,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网上发布技术需求信息;完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网上受理服务系统。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推动产学研合作深入发展。积极支持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联合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征集企业生产技术难题进行技术攻关招标;收集院校科研成果和企业技术难题。利用福建省项目成果交易会搭建的交流平台,举办院校企见面会,对接成果,解决难题。组织企业走访国内外工科强校,促进企业和国内外工科强校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做好第五届“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的组织参展和项目对接工作,依托“6.18”平台,开展我市项目成果和技术难题的双向推介,实现成果对接、技术转移和人才聚集。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3、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根据《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奖励办法》,继续评选市优秀新产品,完善新产品研发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做好新产品确认工作,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厦门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和《厦门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办法》,及时认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项目,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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