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步伐,实现产业质的提升
1、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实施《厦门市“十一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按照《厦门市“十一五”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提出的五个调整原则、六个调整目标和要求以及十四个调整重点,做好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引导和推动工作,分行业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要做大做强已形成优势的产业集群,把厦门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研发、设计能力的全国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基地之一;机械制造业要以机械工业集中区建设为基础,发展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石化产业要不断延伸产业链,重点解决化学工业发展的原料问题,产品结构及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光电子产业要重点培育发光二极管(LED)、光显示器、基础光电等三大系列,促进产业集中,着力打造国家光电显示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要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和生物药物、化学药物及化学原料、海洋药物以及诊断试剂、疫苗等产品;软件产业要加快软件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嵌入式软件研发、IC设计、动漫游产业、服务外包四个重点产业方向,鼓励对台合作;食品加工业要以轻工食品工业区建设为载体,重点发展肉类、茶饮料系列产品、乳制品和乳酸饮品、水产品和果蔬产品加工、无公害产品、农产品深加工;服装、棉纺织、印染行业要努力培育自己的名牌,以服装行业为纽带,带动棉纺织、印染的发展;包装印刷行业的要积极鼓励发展新型环保包装材料,根据行业特点进行专业分工;建材制造业要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节水等新型建筑材料、中高档卫生洁具产品、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系列、石材深加工、石雕制品等;鞋革及其制品行业要着力形成鞋革及其制品从产品研发、设计、品牌创立、制造、销售一体化的集群效应。同时,要淘汰和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过剩的产品,优先发展具备比较优势和对传统产业改造关系密切的高技术产品,依靠技术创新提高单位土地、单位资源消耗的产出。
(2)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积极推动出台我市发展装备制造业意见,坚持自主研发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提升相结合,大力提高我市装备国产化和本地化水平,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的装备产品。支持企业跟踪国际装备制造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快自主创新,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改造提升传统装备制造业。推进厦台装备制造业对接,协助省经贸委举办海峡两岸装备制造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充分利用厦门机械工业集中区、海沧、杏林、集美台商投资区等平台,吸引台湾机械装备业群体性转移。
(3)推动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联系,制定厦门市纺织服装行业结构调整发展思路。制定并实施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方案。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推进纺织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争取国家纺织专项资金扶持,积极落实纺织服装行业发展措施,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纺织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整合纺织行业信息资源,加强与全国各主要纺织聚集区、专业市场、大型企业网站、纺织科技文献库以及纺织专业网站合作,努力实现纺织行业各种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各区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2、加快临港工业发展
充分发挥厦门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带动辐射作用,依托厦门湾的港口优势,加大投资力度,着力发展石化、汽车、船舶、装备机械、冶金、航空等临港工业。石化工业要着力推进厦门海沧石化基地、厦门华诚纺纤等项目实施,促进石化中下游项目配套,延伸产业链;汽车工业围绕做大做强金龙联合和金龙旅行车等重点龙头企业,推进厦台汽车合作进程,加快厦门汽车城的建设步伐;船舶工业着力推进厦门修造船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厦门船舶8万吨船台等重点项目;冶金工业重点抓好厦钨钴酸锂粉等项目实施;航空工业以太古飞机维修为龙头,重点发展起落架维修、复合材料的维修和制造等,形成亚洲规模最大的、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民用飞机维修服务基地。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工业集中区指挥部、市国资委。
3、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紧紧围绕我市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引导,做大做强一批战略型主导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批高技术和新兴产业集群、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使我市制造业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集聚力明显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有力,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效应、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加强劲。用5-10年时间,全面提升我市的经济总量和经济实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