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抓好重点工业项目的组织实施
(1)围绕工业投资完成175亿元,增长19%的目标,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抓好今年计划投产项目的生产要素协调,加大在建项目在涉及电力、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的协调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日投产;做好重点前期项目的开工准备工作。建立重点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协调力度。继续落实工业重点项目专员跟踪服务制度,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如期建设。
(2)认真组织实施“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针对各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落实我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把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结合起来,推进产业的优化升级;今年重点组织实施电子信息、纺织等工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的优化升级。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市重点办;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业集中区指挥部。
(四)大力推进工业载体建设
1、大力推进工业集中区发展。加大对同安工业集中区、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火炬(翔安)产业区、软件园二期、海沧石化工业集中区、轻工电子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集中区的跟踪协调力度,主动了解并帮助解决工业集中区在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环东海域等区域新一批标准通用厂房建设。
牵头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指挥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进一步完善工业集中区管理办法。对工业集中区产业集聚、开发机制、服务体系等进一步作出规范和完善,对有飞地工业区的,明确各区管理职责。严格按照集中区产业功能定位,引导有关企业根据产业配套特点进入相应布局的集中区,以形成高标准、专业化、配套合理的工业格局。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指挥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3、加强对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的指导。大力推动火炬高新区建设,跟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国家级软件园动态调整情况,积极申报国家(厦门)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并协助软件园申报国家级软件园,构筑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市信息产业局、市经发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五)确保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
1、推进电力工程建设,加强电力科学调度。
(1)继续抓好电网改造和建设。争取在迎峰度夏之前在全市基本消除供电紧张区域,组织电力部门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的完善工作,保证夏季供电。
(2)协调服务重点电力项目建设。做好嵩屿电厂二期项目、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和国能热电项目及环卫垃圾发电厂电力上网等重大项目的协调与服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或问题。
(3)清理违规供电,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清理违规供电、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工作方案》,牵头制定我市组织实施方案;市经发局会同市价格、电力、发改、地税等部门,推进我市供电营业区整顿规范工作,依法监督电量交换、电力调度,制止违规供电行为,规范我市供电营业区管理。
(4)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市经发局会同市建设、公安、安监等部门,定期收集电力设施被破坏信息,对故意损毁电力设施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坚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经发局、厦门电业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各工业集中区指挥部。
2、做好成品油供应保障工作。
(1)做好油品供应保障。密切跟踪我市成品油市场供应、需求及库存情况变化,关注并保障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对成品油的需求。加强市场调研,组织中石化、中石油公司向上级公司积极争取配置计划,同时以外采资源为补充,努力保障厦门地区成品油供应。
(2)调整我市油品需求结构。逐步实施运营车辆清洁燃油转换项目,组织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汽油;改变我市目前交通汽柴油单一的燃料结构,提高对成品油价格波动的应对能力,并进一步促进城市环保工作。
(3)加强对石油市场管理和行业指导。根据商务部有关石油市场法规和标准体系,抓紧出台我市成品油管理的规章,对油品经营的市场准入、市场门槛做出明确规定;积极实施我市成品油发展规划,确保成品油市场对外开放后市场有序运作;按照商务部要求,逐步建设完善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突出对中石化、中石油等成品油供应主渠道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社会成品油企业的引导和服务,规范我市石油市场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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