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厦门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青山挂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2007〕37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青山挂白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厦门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青山挂白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色通道与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意见》(厦委〔2007〕3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厦门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责任书的通知》(厦府〔2007〕176号),结合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沿线裸露山体实际情况,编制本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原则
立足长远,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以植树绿化为主,局部景观影响大的重点部位采用植被混凝土治理或种植三角梅等观赏性植物,进一步绿化、美化环境。
二、治理范围
经过多年来的“青山挂白”专项整治,我市裸露山体的生态环境已得到明显改善。目前,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山体的平台普遍已进行绿化,裸露山体的石壁能采用植树遮挡的基本上已植树遮挡,另有一些位于比较显眼位置的裸露山体石壁引进植被混凝土技术进行了绿化。由于裸露山体石壁较高(一般20~50米,部分达60~100米),坡度较陡(一般60~85度,部分达90度,甚至反倾),治理难度大,目前,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尚有98处裸露山体石壁未得到有效治理,这些裸露山体被列为本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青山挂白”坛口治理点,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
“青山挂白”坛口治理点分布情况表
表1 单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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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 │ 高速公路两侧 │ 国道两侧 │ 省道两侧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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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安区 │ 14 │ 6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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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翔安区 │ 15 │ │ 26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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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区 │ 10 │ 9 │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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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沧区 │ │ 18 │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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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 │ 39 │ 33 │ 26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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