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在勘界过程中,各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领导小组要根据边界线的具体情况、勘定工作的难易程度制定本区域的勘界实施方案,报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在组织实施时,先把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多,调处难度较小的边界线勘定下来,继而逐步勘定争议较大、调处难度相对较大的边界线。对于没有争议的边界线,双方通过协商,在保证勘界质量的前提下,可简化工作程序。各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边界协议书和所附边界线地形图由双方政府联合上报市政府审核签字后,报省政府审批。经省政府审批后的区级边界线协议书和所附边界线地形图,均报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勘界中确定边界线的原则。1.已明确划定的边界线,按照有关文件、协议、地图予以核定。以往粗略划分过但未落实的边界线,以有关文件、协议、地图为基础,协商确定边界线。2.在国家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经双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一致并签订协议的无争议的界线,应予以认定。3.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原则上要与自然资源权属相一致。特殊情况必须分开的,在划定边界线的同时,要明确跨越边界线的自然资源权属。对界线无争议而资源开发范围有争议的,在确定边界线的同时,划定资源开发范围;对资源开发范围和界线不一致而双方相互承认的,采用两权分离的办法予以解决;对界线和资源开发均有争议的,先根据有关资料确定边界线,同时协调双方商定开发资源的办法。对跨线的地物、文物、自然保护区及不可分割的自然资源,在划分边界线的同时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明确管理和使用办法。4. 既要依法勘界,又要以现实为主,参照历史,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勘定边界线,不要在历史资料上争论不休。在勘界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和领导干部要顾全大局,互谅互让,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要切实保证勘界工作经费。根据国发〔1996〕32号文件要求,此次勘界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勘界经费属专项经费,各使用单位要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精打细算,从严管理。
六、要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5〕106号)和《民政部关于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民函〔2006〕330号)要求,把平安边界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目标,明确相关任务,定期考核表彰。要建立政府牵头负责,民政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界线附近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以及各种行之有效的协调处理机制,采取积极预防、区分性质、快速处置的方法,从源头上防止、减少边界纠纷的发生。凡存在边界争议的地区,当地人民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要维持边界地区的现状,不得借机挑起新的边界争议。争议双方都不得往争议地区迁移居民,不得在争议地区设置政权组织,不准破坏自然资源。严禁聚众闹事,械斗伤人,严禁抢夺、破坏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对违反勘界政策法规、设置障碍、干扰勘界工作正常进行、挑起事端者,要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