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逐步建立健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符合我市农业特点和实际的农产品标准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和推广实施体系,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多元化的发展。一是建立完善全市农业标准体系。围绕大宗、特色、优势农产品,以市场为导向,运用WTO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规范200项,建立起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础,以地方标准为主体,结构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二是加快标准的推广实施和应用。加快增产增效技术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标准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争创名牌农产品10个,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基地5个。三是突出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十一五”期间建立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0个以上,创建一批标准化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四是加强农业监测体系建设。以全市3个区域中心和10个重点片检测体系建设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健全农产品监测体系,加大对检验机构的投入,增强检验手段,提高检测水平。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监督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预警制度等。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副产品,狠抓质量安全标准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
(二)健全食品标准化工作,促进食品质量安全。
围绕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规范和促进食品工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食品工业发展。一是结合食品工业特点,针对区域性特色食品,清理整顿企业标准,制定一批食品标准和加工技术规范,对产品标准、监测方法标准、生产加工过程标准、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和HACCP应用指南等进行规范,建立起与国家、行业标准相配套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二是严格强化标准的实施。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示范试点推动食品标准实施,“十一五”食品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10个。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的审查和备案管理,结合食品准入制度的落实,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三)巩固制造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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