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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泰政发[2007]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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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市质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经济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山东省“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趋势,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核心标准,体现泰安创造,打响泰山品牌,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为主、各方协调”的工作思路,突出标准研制、健全体系、实施推进三个重点,全面加强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靠产业化带动标准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

  到“十一五”末,全市基本建立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标准化战略在各行业得到深入实施,5大主导产业、4大高新技术产业全面跟踪国际标准,标准质量水平达到国内领先;80%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创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TC/SC/WG)5个以上,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标准平均每年不少于5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的企业达到100家;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0个以上,农产品基本实现按国家无公害标准组织生产,出口农产品全面达到出口国标准;建立5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标准化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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