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泰政发[2007]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界定,现予以公布。
宁家沟遗址: 以化石点为中心,四周各150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抬头寺遗址: 以遗址高台地为中心,东西长350米,南北宽150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羊祜城遗址: 残存北城墙向南1500米,城墙中心东西各500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徐琛墓: 以墓与神道为中心,南北长118米,东西宽66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光化寺: 光化寺东墙向西67米,北墙向北10米、南墙向南50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东延伸80米,向西延伸20米,向南、北各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莲花山行宫: 以行宫院落本体为中心,南北长126米,东西宽52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沈西皋遗址: 遗址中心向东、西各50米,向南、北各70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4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柳园遗址: 以文物保护标志东南角为基点,向东180米,向西170米,向南300米,向北100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东延伸30米,向西延伸100米,向南、北各延伸4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成城故城址: 以城址中心为基点向东、西各430米,向南、北各330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向东、西各延伸80米,向南60米,向北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陶山朝阳洞石刻: 以朝阳洞本体为中心,向东、西各500米,向上100米,向下200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东焦遗址: 以东焦遗址本体为中心,东西长、南北宽各300米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