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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2007)


  (四)突出抓好水源工程和灌排体系建设,建成一批旱涝保收的高效农田。 积极开辟有效水源,扩大水浇地面积。山丘区要充分利用沟、谷、涧、溪,修水库、建塘坝、闸谷坊,拦蓄地表水;平原区要优化机井布局,重点搞好现有机电井的维修配套,适度增打机井;低洼易涝区要加强排涝体系建设,疏挖排水沟,维修排灌泵站,切实做到涝能排、旱能灌。计划新建塘坝200座、池窖808座,新打机井1921眼、维修配套6221眼,治理涝洼地10万亩。

  (五)突出抓好水土保持综合整治,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按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水土保持力度,抓好城乡水环境的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岱岳区凤凰山、花果峪,新泰市太平山、青松岭,肥城市李庄东三、陶山,宁阳县挡龟岭,泰山景区藕池村8个小流域的综合治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以农村村域水系治理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整治,实现“山清、水秀、河通、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水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优美的人居环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要把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工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加大支持力度,并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促,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现场解决困难问题,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入调研,严格管理,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政策,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农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额度,要按照资金性质整合涉农部门相关资金,统一规划,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农田水利工程。
  (三)尊重民意,规范程序。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规范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的有关政策和意见》(国农改〔2005〕16号),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依靠群众,尊重民意,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充分调动受益农户投资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为改善自身生活条件投资投劳。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程序、范围和上限标准,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加强对群众投资投劳的监督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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