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将下拨款用于爱心救助超市的建设、维修、版面制作费和救助物品的运输费、汽油费、补助费。
3. 将下拨款用于杂志订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慰问扶贫点、部队等。
(二)发放救助款物中存在的问题
1. 个别村发放救助物品存在冒领现象
2.个别超市发放救助物品存在无手续的现象
3.个别超市发放救助款存在平均发放的现象
(三)发放救助款、物时手续不完善
1.发放临时救助款时有的被救助人没有提供书面申请,有的没有受助人的接受凭据。
2.临时救助审批手续不规范、不完善,有的审批表只盖章,没有审批领导签名、日期、批准数量和金额、有的没有使用大写;有的申请理由简单,体现不出申请救助的充分理由;有的救助人领到物品不签数量、姓名和日期。
3.集中救助花名表填写不全,有的乡镇(街办)、村委会(居委会)没有盖章,村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代签名现象较多;更为严重的是个别救助花名表上无任何人签字。
(四)有的乡镇、街办、超市没有设立捐赠专账(现金账、
物品账);有的记账不规范,物品账没有分类记账,没有填写单价、金额。
(五)大部分爱心救助超市没有填报《太原市爱心救助超市接收发放统计月报表》和《太原市社会捐助接收发放统计月报表》。
(六)北小店乡收据管理不善, 丢失整本《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四、业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爱心救助超市存在捐赠、救灾、优抚等粮油交叉发放的现象。
(二)人员变动时大多数超市没有移交手续。
(三)个别县(市、区)未能及时将相关文件下发到基层,致使基层工作人员不能明确工作要求。
(四)部分村委会(居委会)公示做得不好,大部分乡镇(街办)回访工作做得不好。
(五)部分乡镇(街办)超市档案建立不完善。
(六)接收、救助登记册不健全。
五、基层反映的问题
(一)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和使用不当,主要是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概念不清,分管领导无法干涉,最好设立专户才能便于管理。
(二)乡镇(街办)民政办没有工作经费,基层经费紧张,运费、表格印刷费等难以解决。
(三)民政办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多,又没有职务待遇,所以,工作人员不稳定,从而造成忙于应付各项工作和业务不熟悉等问题。爱心救助超市工作由社区人员兼职管理,增加了工作量,但没有人员经费,对工作的积极性造成影响。
六、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