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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大领导,周密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和典型培养工作,采取逐级负责、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法。从今年九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
  第一阶段为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9月1日-9月15日)。各县(市、区)要根据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进行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和宣传工作,为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阶段为全面展开、具体实施阶段(2007年9月16日-10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廉政文化内容和要求,围绕廉政文化建设标准,紧密结合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协调、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并根据各县(市、区)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1月1日-11月10日)。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自查和典型培养工作,及时总结开展活动情况,于11月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太原市民政局社区服务管理处。市局将在11月上旬前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和表彰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把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作为当前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廉政文化建设寓于社区管理服务中,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落实,社区要指定一名专职干部,认真组织,确保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能够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深入开展,加强督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与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等活动相结合,用先进文化占领社区党员干部、居民群众思想文化阵地,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组织动员社区党员、社区志愿者率先投身到社区廉政文化活动中来,通过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能力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与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对社区的指导和督导力度,大力推动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中,要重质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善于发现、利用社区的宣传教育资源,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党员干部群众;要利用多种形式,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渗透力、感染力;要坚持教育与建章立制并重,使教育过程成为党员干部受教育、群众受感染过程,使廉政文化在社区开花结果;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摸索出一条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新路子,把我市社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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