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尖草坪区新村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并发改投字[2007]248号)
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
根据太原市“十一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编制完成了《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太原市尖草坪区新村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该项目拟选址于太原市尖草坪区北郊污水处理厂西,离滨河东路160米,南临污水厂新修公路,总占地面积约5.62亩。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60平方米。包括业务用房、车库、会议室及辅助用房。
三、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500万元以内,其中包括土地费22万元,工程费用420万元,其他及预备费用58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市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