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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潮府〔20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目标。经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2005年社会保险工作进行考核,潮安县人民政府和枫溪区管委会达到100分。根据《潮州市2005年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奖励办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潮安县政府和枫溪区管委会给予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为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县区为榜样,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为完善我市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潮州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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