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意见

  (三)推进农村生态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省级生态示范区(村镇场园)的创建和市级生态示范村的创建。争取新增省生态示范区15个。制定市级生态示范村指标体系和建设标准,创建一批市级生态示范村。
  七、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
  (一)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大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约各种资源,实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生产和服务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逐步实现污染物的零排放。三是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置量。四是大力发展环保型产业,更加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加快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
  (二)抓好“五个环节”。在资源开采(开发)环节,要加强管理,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利用)环节,要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加强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在社会消费环节,要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
  (三)构建“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在企业层面,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大力推广节能技术,鼓励和扶持企业生产和研制开发节能产品,提高耗能产品的节能技术水平。积极创办省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工业园层面,抓好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试点工作。按照生态型园区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鼓励发展园区集中供能和废弃物集中处理处置系统。在城市和社会层面,抓好节约型城市试点和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体系建设。将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通过形成节约型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节约型社会运行机制。
  八、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法规和监管
  (一)加强宏观规划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把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制定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规划以及节能、节水、节材、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产业、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