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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3.建筑节能潜力巨大
  我省现有居住建筑95%以上为高能耗建筑,2005年新增居住建筑中,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不足30%。从现在开始若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同时既有居住建筑每年改造2000万平方米,则每年即可节约70多万吨标准煤, 空调高峰负荷可减少220万千瓦,约相当于我省目前发电装机总量的十分之一;到2020年,每年可节省1000万吨标准煤,空调高峰负荷可减少1320万千瓦。我省地少人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推行建筑节能,建设节能省地型建筑,对于缓解我省能源紧缺矛盾,减轻环境污染,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大意义。
  二、 “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将建筑节能作为建设科技的重点工作,明确提出“节约用地、节约用能、节约用材、节约用水是我省建设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000年建设部颁布《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后,我省及时组织修订了《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细则》(节能50%标准),全省14个属寒冷地区的城市自2001年初相继开始执行50%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4个属夏热冬冷地区的城市也已于2002年开始逐步推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按省里部署,郑州、开封、洛阳、鹤壁四市率先执行《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节能65%的新标准,成为继北京、天津之后我国第三个执行6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省(市)、第一个省份。
  (一)健全了建筑节能政策标准体系
  先后下发了《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等系列配套文件;编制发布了《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寒冷地区)》(节能65%标准)、《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检测与验收技术规程》、《集中采暖住宅分户热计量系统设计与安装技术规程》等标准、规程和图集,基本形成了由国家、地方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技术标准框架体系,为建筑节能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这些政策、标准的制定,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了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
  省、市均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基本形成了高效运转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以工程设计为龙头,把建筑节能工作纳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各环节,严把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节能专项审查关。实施了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认证,开展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节能工作开展好的城市进行了表扬,对落后城市进行了曝光。
  (三)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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