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对洛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跨省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问题请示的批复
(豫建住房〔2006〕27号)
洛阳市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城市房地产估价机构跨省从事房地产估价问题的请示》(洛建〔2006〕196号)收悉,经研究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现批复如下: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到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是《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7号)提出的强化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北京北方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未到我厅进行备案而到我省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属未 按要求履行义务,不符合建设部第97号令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