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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分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分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通知
(豫建〔2006〕89号)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分解任务表》(豫发〔2006〕17号文),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厅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涉及我厅的有关工作分解如下。
  一、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
  加强规划管理,城镇规划要符合当地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自然条件及全省城镇空间布局的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就业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相适应;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健全城镇功能,强化城镇管理,提高城镇品位,优化人居环境。
  责任处室: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城市建设处、政策法规与城建监察处。
  二、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创新交易方式,积极拓展物流业务。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大力推进农村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网络和配送中心建设,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办鲜活农产品专业连锁超市和建立农产品物流中心。加强财政引导和扶持,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2006年再建成1万家“农家店。”
  责任处室:建筑管理处、村镇建设处、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三、搞好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
  1.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完善和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优化村庄布局,提高宅基地利用率,为农民免费提供经济适用、节地节能、安全抗震的住宅设计图样。对农村新建住房,提倡建设楼房式住宅。
  责任处室:村镇建设处、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建筑管理处、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建设村内道路、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村庄绿化,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推进村庄环境治理,要珍惜民力,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保护好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宅和古树名木。注重村庄安全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防止山洪、泥石流、地震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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