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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系统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系统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建〔2006〕98号)


各省辖市建设委(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豫发〔2006〕6号) 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的意见》(豫办发〔2006〕16号)等文件精神,经厅党组研究,现将我省建设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保障措施有力。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分工与责任,确定专门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06-2010年),制定本单位“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定期检查督导。落实工作经费和教育宣传工作。做好单位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单位内部无失泄密事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经济案件,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要害部位要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
  分管领导:张德成
  责任单位:各省辖市建设委(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的部署,加强分类指导,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落实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大力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积极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利用率。研究建立改善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机制。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发展城乡房屋租赁市场。
  分管领导:张德成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三、进一步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规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今年60%的省辖市要达到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标准。继续合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依法拆迁。加强对拆迁中深层次问题的调研,继续完善有关法规政策,落实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加强拆迁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确保拆迁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补偿安置到位,被拆迁户能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产生新的拆迁矛盾纠纷,严肃查处违法拆迁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拆迁市场秩序,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拆迁工作健康发展。完善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拆迁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妥善处理房屋拆迁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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