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情况的通报
(豫建城〔2006〕105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确保2006年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省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责任目标是2006年全面完成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截至2006年7月31日,全省现有国有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417家中,有288家完成了改革工作,完成改革的比例达到69.06%。
按城市划分:有6个市进展较快,完成比例在70%以上,即新乡市(96.97%)、漯河市(84.21%)、商丘市(76.19%)、南阳市(74.19%)、三门峡市(70.83%)、许昌市(70.00%)。有10个市完成比例在60%以上,即周口市(69.70%)、鹤壁市(66.67%)、开封市(66.67%)、濮阳市(66.67%)、焦作市(66.67%)、信阳市(65.22%)、郑州市(64.86%)、驻马店(63.64%)、济源市(62.50%)、平顶山市(62.50%)。有2个市完成比例低于60%,即安阳市(54.55%)、洛阳市(50.00%)。
其中,洛阳市至去年年底,市政公用行业改革一直未取得新的进展。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厅于2006年5月17日对该市下发了督查通知及2006年6月10日《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情况的通报》(豫建城〔2006〕92号)文件下发后,至今进展仍然缓慢,特别是所辖8县(市)供水行业至今无一家完成改革,特给予通报批评。希望洛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特别是要加强对本辖区县(市)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
按行业划分:燃气行业完成比例达到93.33%、公交行业完成比例达到90.32%、环卫行业完成比例89.19%、市政设施维护行业完成比例达到81.08%、市政施工行业完成比例达到79.00%、供热行业完成50.00%、污水处理行业40.91%、供水行业完成40.00%。
按改革形式划分:引进外资经营的有14家,占4.86%;由民营资本收购经营的有87家,占30.21%;股份制改造的有93家,占32.29%;以租赁承包等其他形式改制的有33家,占11.46%;市容环卫、市政管养等行业通过作业项目招标,实现作业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有61家,占21.18%。
今年是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全面完成省政府改革目标的关键一年,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围绕重点难点,落实和制定改革政策,特别是要加强对本辖区县(市)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采取多种形式的改制,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拓宽改革思路,加大改革力度,确保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