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情况的通报
(豫建城〔2006〕117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确保2006年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006年8月31日,全省现有国有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417家中,有295家完成了改革工作,完成改革的比例达到70.74%。
按城市划分:有8个市进展较快,完成比例在70%以上,即新乡市(96.97%)、漯河市(84.21%)、许昌市(76.67%)、商丘市(76.19%)、南阳市(74.19%)、开封市(73.33%)、三门峡市(70.83%)、郑州市(70.27%)。有8个市完成比例在60%以上,即周口市(69.70%)、鹤壁市(66.67%)、濮阳市(66.67%)、焦作市(66.67%)、平顶山市(66.67%)、信阳市(65.22%)、驻马店(63.64%)、济源市(62.50%)。有2个市完成比例低于60%,即安阳市(54.55%)、洛阳市(53.33%)。
洛阳市去年年底以来,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进展较慢。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2006年8月3日黄旭升副厅长带队,对该市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改革形势进行了具体指导,要求洛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抓紧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特别是加强对本辖区县(市)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近期,洛阳市政府已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改革工作督导组,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希望洛阳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目标,确保按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
但是,从全省来看,自2004年9月2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意见的通知》下发后,近两年来,仍有部分省辖市、县(市)的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未启动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即:
郑州市:新密市自来水公司、巩义市自来水公司、新郑市城镇用水管理所、中牟县自来水公司。
洛阳市:偃师市环卫处。
安阳市:汤阴县自来水公司 、林州市自来水公司、内黄县自来水公司。
许昌市:许昌市城市建设公司。
漯河市:漯河市污水处理厂。
三门峡市:渑池县自来水公司、义马市煤气公司、灵宝市环卫处。
驻马店市:遂平县自来水公司、新蔡县自来水公司、平舆县市政工程处。
平顶山市:汝州市燃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