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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严格控制燃料质量。市区所有发电厂、工业锅炉和窑炉必须按要求使用低硫(含硫量小于1%)低灰(灰分含量不超过30%)优质煤。山西青耀玻璃有限公司在专项行动期间不得使用重油作燃料,必须使用城市煤气。环保部门定期对重点工业企业燃料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3)组织重点工业企业对厂区及周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保持环境整洁。拉运物料的主要道路,必须每日洒水3~5次,清扫保洁。企业所属煤堆、料堆、渣堆等要进行整治,防止扬尘污染。
  (三)集中供热及扬尘污染控制组
  1、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1)市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通告》。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和拆除现场周边要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施工现场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密闭或绿网覆盖;施工现场每天要洒水2-3次,地面和道路必须硬化;出口处设置洗车设备,严禁车辆粘带泥沙驶出工地;拉运渣土及散装物料车辆必须封闭;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一律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2)市区内建筑施工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工地内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渣土或废弃物必须密闭输送,禁止高空抛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规定处置。
  (3)拆除建筑物必须采取高压喷淋、洒水等湿式作业方式;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必须当日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绿网覆盖措施;拆除完毕后不能立即施工建设的,必须对拆除现场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覆盖。
  2、道路破损整治
  对市区破损道路及旧晋祠路一电段、恒山路、新兰路、西铭路、平阳路小店段等城市周边破损较为严重的道路实施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
  3、城中村污染控制
  对市中心区城中村燃煤污染进行控制,杜绝冒黑烟现象。制定2008年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计划。
  4、做好2008年集中供热扩网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2008年形成的供热能力,提出2008年集中供热实施计划,确保供热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集中供热要整体推进,优先取代市中心区燃煤采暖锅炉。
  (四)道路交通污染控制组
  1、禁止大型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市区通行、农用车进入市区(蔬菜、食品运输车辆除外)。运输煤焦、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禁止沿路抛洒。依法对未按要求进行苫盖或封闭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辆严肃查处。
  2、启动机动车尾气工况法检测线及红紫外遥感流动检测设备,严禁尾气超标的机动车和冒黑烟的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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