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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统计局、市编办、市民政局等关于加强漯河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三、切实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
  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成立了漯河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联合工作组(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对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部门间行政资料交换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规定,研究提出部门间单位划分标准的衔接办法,统一协调和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其所属系统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地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的科学规划和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对于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负责地加以解决。
  四、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各项工作
  根据省建库要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以构建信息交互平台,实现部门资料互连互通、互为补充为目的,在保障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市实际,当前应加强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资料共享和交换制度,提高名录库更新频率和管理水平。因此,对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行“全市一库,在线更新”建库模式。由市统计局负责,以B/S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各县区统计局不再建立单独的名录库。市名录库管理单位根据各级名录库维护和使用需要,授予相应的用户权限,各级、各部门用户通过IE浏览器直接对名录库进行访问、查询、数据加载、维护管理等操作。
  (二)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传送渠道。各级统计、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规范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制度,认真落实好部门间资料提供与交流、共享。各部门提供资料的频率由目前的每半年一次提高到每季度一次,在季后15日内将本部门登记的新增、变更、注销单位的有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同级名录库管理单位。同时,各级名录库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向部门提供资料和协助工作的职责,按照名录库管理规定,对各部门的资料需求,应当积极给予满足,对所需资料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加工整理,及时提供。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已经建立的部门联合工作组的基础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通过每季度的例会,及时解决名录库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名录库管理工作水平。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部门间联系沟通和协调,参与研究各部门间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推进名录库更新制度在本系统的建立和执行,做好本部门登记资料的加工整理和按时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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