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徐州市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委办〔2007〕59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工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制定的《徐州市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徐州市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加快,我市农村地区留在家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不断增多。为关爱这些农村人群,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省关于组织实施关爱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儿童、老人和妇女工程(简称“农村关爱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关爱工程”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社会关爱活动,切实解决这些农村人群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关爱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帮助这些农村人群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开展“农村关爱工程”,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让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中的儿童得到更多关爱,促进他们健康成长;老人得到更好照顾,帮助他们安度晚年;妇女得到及时扶助,解决她们生产生活困难。
二、实施步骤
(一)先行试点。7月下旬至8月上旬,在铜山县开展“农村关爱工程”试点工作,边试点边总结,为全市面上工作开展创造经验。
(二)全面发动。8月上旬,制定徐州市实施“农村关爱工程”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进行全面动员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