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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加快发展我市名牌产品的意见》和《天津名牌产品培育指导目录(2007-2010)》的通知

  ---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引导各类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改造投入,培育名牌产品,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要鼓励企业以名牌产品为龙头整合资源,通过并购、重组,扩大规模,延长产业链,把产品做大做强,形成市场竞争力强,市场覆盖率高的强势名牌规模。鼓励优势企业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通过资本扩张,发展优势产业和产品,促进企业发展上档次,质量管理上水平。
  ---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持续发展,名牌产品存量不断增长。要优先在高新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重点企业和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要通过树立典型、重点帮扶、以点带面等方式,扩大名牌产品、名牌产品企业的辐射示范效应,形成全市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良好局面。
  (三)社会联动,合力推进,共同营造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产品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动员社会各界、各方面广泛参与名牌战略的实施,通过法制教育、媒体引导、质量宣传、服务推介等途径,使全社会了解实施名牌战略的重大意义,认识名牌的重大作用,合力推进名牌建设。
  ---要发挥有关行业组织及行业协会规范行业行为、促进产业发展、服务企业的作用,制定实施行业质量振兴和品牌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利用管理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服务,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工作,帮助企业树立形象,提高竞争能力和信誉,在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工作中充分发挥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各类技术机构要深化服务内涵,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标准、计量、环保、安全等必要的服务与支持,帮助企业做好技术基础工作。
  ---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我市的名牌政策、名牌信息,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宣传策划,提高名牌知名度。要正确引导消费,扩大我市名牌产品的社会影响面,形成全社会认知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环境。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冒用名牌的违法行为,为名牌产品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生产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和消费者放心购物环境。
  四、落实鼓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产品的政策措施
  (一)市人民政府对被国家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市实施名牌拳头产品战略领导小组对被认定为天津名牌产品的企业进行表彰,并由其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建设采购部门按照同等优先原则,优先采购名牌产品;金融部门、贷款担保部门对本市符合贷款条件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优先提供贷款和贷款担保支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名牌产品企业自主开发的知识产权产品申请国内外专利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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