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卷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
(一)主卷装订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两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一份)。破格申报人员另须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一份)。
2、学历资历证件。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另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3、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书、所完成工程项目的原始材料、经济效益(财务)证明等的复印件。组卷时要按《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第三项“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填报项目的顺序进行装订(图纸等较厚的工作业绩原始材料可另外单独装订)。
(※注意:所有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须为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后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否则无效;证书上未标注个人姓名的集体奖励证书,须提供充分的个人参与项目的原始材料,并在个人姓名处作出明显标记;申报人员应至少选择3个规模较大、级别较高、最能代表个人水平的项目进行填报,但最多不超过5项)。
4、主要论文著作。包括论文、著作、译著、教材、获奖论文证书、技术标准或技术报告(总结)等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有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
5、其它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2004至2006年,每年1份)、国家机关分流人员人事和工资调转手续、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等。
(二)主卷不装订材料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不准复印,将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写在首页右上方)。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
3、《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正常晋升人员除外)。
4、省直各部门、各市建委《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报卷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5、申报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3张贴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照片栏;1张贴在评定表首页左上方,用于办理职称证书)。
(三)副卷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论文、著作、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业绩原始材料等原件均装入副卷。如装不下,可另外增加材料袋。
五、报卷审核程序及报卷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