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计算机要求
须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1个模块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工程师破格申报及评审标准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
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3、在大型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的创新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以上;
4、获得市级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5、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6、作为主要参与人员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7、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上升,受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且本人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奖励。
论文和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均须第一作者);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五)助理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
1、学历资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成人教育毕业生,本科毕业满1年,或专科毕业满3年、任技术员满2年;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满5年,任技术员满4年。
2、工作实绩要求
能够运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完成一般技术性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
3、计算机要求
须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1个模块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六)技术员申报及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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