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和清理隐性就业工作的意见
(合劳办[2001]155号)
各区劳动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为进一步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和清理隐性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一)扩面对象
各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凡与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无论户籍所在和用工时间长短情况,均应纳入社会保险扩面范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在其他单位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扩面对象。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二)工作职责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现有参保单位的业务工作,指导各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培训有关人员,制定扩面工作指标和考核方法;稽核各区缴费单位人数和缴费基数,整理录入计算机,建立和管理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作管理,按月向市地税部门传递征缴数据,并根据反馈的征缴情况,记录职工个人账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终止;审核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社会化发放养老金。
区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办理辖区内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参保单位缴费人和缴费基数,并按月汇总报送市社会保险局(有条件的可报盘);指导街道、社居委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街道劳动保障专管员:向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供辖区内未参保单位的有关情况;跟踪、督促参保单位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配合区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
社居委劳动保障协管员:配合区和街道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督促、引导未参保单位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有关工作流程和规定
1、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要求辖区内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和财务报表,认真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花名册》。
2、各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对《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花名册》进行审核,确定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于每月20日(非工作日顺延)集中报送市社会保险局。各区报送的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由市社会保险局稽核后,录入计算机处理,传递市地税部门征缴。所征缴的基金一律转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