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07〕第28号)
2007年11月23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艾智泉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
孙忠波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煜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心平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正东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远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勇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邓金宝、肖波、曾向阳、彭冲、龚勇、刘伟、张衍路、汪葵、崔泽丁、范白云、姜玲、张奎升、王东、么宁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云峰、杨 炎炎、蔡良毅、刘欣欣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高卫东、任德功、谭周平、谭彦、刘红艳、邱瑢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钟文华、李宏宇、魏明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徐松、杨宗福、廖万超、王双阳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
史宗勇、陈东风、甘健、方山、温五四、卢燕、彭刚、胡百祥、吴蓓、赵国峥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二、免去
刘成义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
刘亚平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