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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合肥市编办、合肥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6、鼓励技术、管理要素参与分配。建立科技成果股权投资和收益制,积极试行股份期权制,以稳定人才,调动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

  (五)人事用工政策

  1、勘察设计单位改为科技型企业后,国家不再对职工承担无限责任,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其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2、改制单位的原国有正式职工,可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再按现行企业用工管理规定,进行用工制度改革。富余职工进入社会劳动市场。

  改制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在改企时合同到期不能续签的,单位可与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改制前应发而未发的职工工资、奖金、福利费、房改未到位的住房补差、结余的工资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和公益金,应报未报的医疗费,应还而未还的集资款、抵押金等,原则上应以现金足额支付或偿还职工。实行股份制改制的企业,若职工本人愿意,也可转为职工个人在企业中的股份。职工对这部分股金拥有终极所有权。向原单位职工实行整全或划块转让的企业,以上资金也可以作为职工买断企业产权的出资,冲减净资产总额。

  (六)其它相关政策

  1、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的名称,可用原单位名称,或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其它名称,考虑到原单位名称的品牌和无形资产,改为企业后的5年内,可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附注原单位名称。

  2、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工资分配管理按以下原则进行。

  ①凡原实行工效挂钩的单位,可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继续执行工效挂钩办法。改为企业后,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的,经税务主管机关审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实际发生的企业工资总额可在税前扣除。

  ②在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探索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高智力服务行业的分配制度,进行项目核算分配制、年薪制等改革试点。

  3、改为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需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税务、房产、土地登记、供水、供电、通讯过户手续以及产权交易中的审计验资、资产评估、交易签证等税费减免,应按国家计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对企业实施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的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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