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管理意见的通知[失效]


  2、对有证照经营但超范围经营电子游戏机的场所,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国务院《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

  3、对经营场所内有赌博功能的机型、机种、电路板等电子游戏机,一律依法没收,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从重处罚(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4、对经营场所内有赌博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七条规定)。

  5、对聚众赌博的经营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保证营业期间正常运行,监控录像资料保存30日以内,不得中断、删改或挪作他用,违者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三)游戏机经营场所不得在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违者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四)依法落实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的治安责任,督促其守法经营。

  (五)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门口,必须一律贴上12345投诉电话,并注明辖区派出所名称,方便群众监督投诉。

  (六)建立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准入证标签制度,完善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审查审批制度,凡申请开办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的,文化、工商和公安部门要互相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由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审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