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劳动局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复函

合肥市劳动局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复函
(合劳险字[2001]230号)


长丰县劳动局:

  你局长劳计资[2001]87号“关于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请示”悉。

  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审核程序和权限问题,合肥市人民政府第64号令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及安徽省劳动厅皖劳办字[1999]109号文件已作了明确规定,即凡参加你县养老保险的企业,无论是否是省、部、市属企业,也无论企业内职工是否是工人还是干部身份,均应由你局审核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并作好文件宣传和协调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