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江门市区企业改制上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加大力度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一要制定培育上市资源的中长期规划,从我市优势行业,如摩托车、铝材、印刷、造纸、水暖器材、家电、化工、光机电、旅游、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等行业,筛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今年内要制定推动企业上市中长期规划。二要确定重点培育上市对象,对净利润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超过3000万元、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的企业,或处于全国、全省同行较高地位,以及进入全市民营企业30强的企业,要作为重点培育上市对象,各区和市金融办要派专人与其沟通联系,及时协调指导。三要定期举办企业上市和资本运作讲座、推介会等,邀请省证监局、深交所、证券中介机构和企业进行面对面信息交流。四要积极发挥华林证券公司在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改制上市方面的作用,为我市企业上市预留通道。

  五、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绿色通道”。已经和证券中介机构签订改制上市合同的企业为拟上市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对其改制上市提供如下服务:一是对重点培育上市企业在改制上市、资本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手续,各部门要按照一企一策给予特事特办,指定专人跟踪处理。二是根据证监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为申请上市的企业及时出具文件、办理证照(详见附表),由市金融办协调各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对申报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拟上市和上市企业,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应优先办理其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及审批手续。

  六、设立市、区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设立专项资金专户。市、区将扶持资金分别列入年度预算,其中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各区财政应根据企业所在行政区域,按市、区共享税收基本分成比例安排资金。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按如下范围使用及拨付:

  (一)使用范围

  奖励。对已在省证监局备案的拟上市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再给予250万元奖励。

  补助。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当年进行规范处理需要补交税款的,如已获得证监部门审定发行上市后,可申请补助,单家企业的补助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二)资金申报

  上述奖励和补助,由企业向市金融办提出申请,经市金融办会同相关区政府共同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拔付给企业。

  (三)资金归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