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3、提高资源的集约利用率

  加强土地的集约利用。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等标准审核申请建设用地,严格控制申请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范围,控制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比例。成立“江门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加强建设用地的整理储备,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加大清理闲置用地力度,全面盘活存量土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

  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切实提高耕地利用的经济效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发展特色农业、精品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工业用地要明确规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以单位工业用地的工业增加值为土地利用经济效益主要指标,近期(2006-2010)新进企业的土地利用效益不低于10亿元/平方公里;中期(2011-2020)不低于20亿元/平方公里;远期(2021-2030)不低于40亿元/平方公里,严格审批工业用地,逐步提高工业用地效益(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

  加强能源的集约利用。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面规划和建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制度,制定并切实执行能耗水平准入门槛,新上项目达不到同行业综合能耗平均水平的不得进入。制定产品能耗定额管理和激励制度,逐级落实各项节能政策。坚决执行国家对高能耗产业提高税收,对节能新产品、节能技术研发和使用投资实行税收减免或直接补贴的政策。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指导重点耗能单位开展节能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节能专项基金,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和使用新能源(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加强水资源的集约利用。根据我市对水资源的战略规划并结合国内外资源消耗和排污的先进标准,制定企业准入条件。针对我市实际情况,以纺织化纤业、造纸业、皮革业、建材业等高耗能的行业及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节水、节能措施。建立节水节能示范园区,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合理引导企业节能生产。加强管理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促进水污染物大幅削减,逐步实现废、污水再生利用,使水环境、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护。严格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和《环境保护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水质保护。对水污染的控制方式由末端治理、达标排放为主的浓度控制过渡到以清洁生产为代表的污染预防和排放总量控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超标超量排放污水的企业强化治理,促进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按照已印发实施的《广东省用水定额》标准强化对各类用水的管理;加强农业灌溉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制订并落实控制面源污染措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二)推动构建“和谐江门”行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升华“文化江门”

  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引导,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文化产业,形成社会办文化的格局。加大对印刷业、动漫产业、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江门文化的外向化程度,借开平碉楼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之际,充分利用侨乡优势,通过侨情网站和侨刊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外宣传。加强博物馆、青少年宫、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中国第一侨乡”、“中国侨都”以及“中国曲艺之乡”的文化品牌,提升江门的文化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外侨局)。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