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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加强水源地污染控制。坚持保护优先,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优先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防止居民生活污染和旅游业环境污染。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治理,推进工业企业向保留工业区集中。高度重视水源地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控制,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微量有机污染物等监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及其生产模式,继续加强农业污染控制和畜禽污染治理力度。继续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和管理,建立河流水系的滨岸缓冲带,控制并削减面源污染。

  积极引入水源地补偿机制。制定、实施郊区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补贴政策,鼓励加快水源保护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污水纳管治理进程。制定产业引导扶持政策,通过税收政策和财政扶持,引导水源保护区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加速淘汰高污染行业和劣势企业,鼓励清洁型生产。扶持和促进水源保护区内农业生产向生态农业发展,制定鼓励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减少使用化肥农药的政策,吸引生态型农业建设项目优先落户水源保护区内。

  提高水源地风险管理意识。构建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的有效防范体系,切实降低突发事故发生的概率。建设和完善水源保护区水路运输管理系统,有效防止船舶污染,全面禁止在水源保护区水路运输危险品。建立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完善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和应对能力,建设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物资储备中心,提高应急处理处置能力。进一步开辟长江供水水源,建立黄浦江和长江两江取水多水源供给的格局,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二)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

  以截污治污为根本手段,继续深化全市河道整治。认真排摸直排河道污染源,完善截污纳管设施。综合应用生态治水的技术方法,以沟通水系、调活水体、修复与重建水生生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从根本上改善全市河流水环境质量。

  中心城河道治理,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手段,逐步解决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现象和合流制地区排水泵站雨天放江污染河道问题;实施综合调水,对河道水流进行科学调度,并对河道污染底泥进行疏浚。郊区河道治理,在截污治污的基础上,全面清理整顿河道岸边的违章搭建和垃圾杂物堆放,疏拓河道,调活水系,保障河道水流畅通;农耕地区河道两岸,因地制宜建设滨岸缓冲带,有效削减面源污染影响。相对封闭的河道水系和景观水域,重点开展水体就地强化处理,提高自净能力。
  (三)噪声污染防治与餐饮业整治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力度,通过区域环评、规划环评提早介入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划控制措施,对各类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细化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工作,扩大“环境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范围。加强噪声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和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等实施专项监测、报告制度,对夜间施工作业实施严格审批制度。加大防噪降噪工程建设力度,重点实施市政道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通过规划拆建、设置缓冲带、安装防噪声设施、房屋功能转换等措施逐步解决城市交通噪声扰民现象。

  依法加强餐饮业污染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油烟净化产品市场监控,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和回收定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餐饮业与居民的矛盾,减少污染扰民,保护人民健康。
  (四)重点区域环境整治

  集中力量,对污染严重、环境敏感地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相关的规划内容,落实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任务。

  巩固和提高苏州河治理成效,进一步开展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三期工程,基本完成苏州河综合整治任务,逐步将巩固和提高苏州河环境质量转入长效管理范畴。

  全面开展吴泾等工业区环境整治,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吴泾等地区环境质量。

  加强世博会场馆地区环境整治,按照“生态世博”的理念,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世博会园区建设和周边地区环境整治。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依据生态敏感性、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社会发展强度和潜力,确定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四类主体功能区的空间范围和功能定位。围绕生态型城市建设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生态服务功能,提高生态承载力,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到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3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2%以上。
  (一)城市生态建设

  维护城市生态安全。按照生态敏感程度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程度,划分不同等级的生态功能区,明确各区的主导生态功能,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确立本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控制不合理的资源环境开发活动。建立以城市生态安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建立与完善全市生态安全监控和预警系统。

  优化城市绿地/林地/湿地生态系统。针对全市绿地、林地、湿地系统,开展生态服务功能和价值评估,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中心城以公共绿地、郊区以生态公益林和湿地公园为主,按照群落稳定、景观协调、生物多样的原则,构建全市绿地/林地/湿地系统。在改善城市景观作用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生态服务功能,构建水绿生态廊道、斑块系统。

  提高生态意识,倡导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将公众参与纳入政府决策中;通过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市民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普及;在中小学教育课程中,开设环保专题课程;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反馈渠道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体系。
  (二)农村生态建设

  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布局合理、经济实力增强、人居环境良好、人文素质提高、民主法制加强”的思路,结合本市“1966”城乡规划体系格局,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为抓手,大力推进创建活动,以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改善等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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