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信息产业局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联合推进江门市农村信息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7]9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联合推进江门市农村信息化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信息产业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联合推进江门市农村信息化的实施意见
(市信息产业局、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
团市委、市气象局、江门广播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和单位关于联合推进农村信息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11号)和《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江发[2006]7号)的精神,推进我市农村信息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农村信息化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手段管理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通过提升我市农村信息化水平,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构建富裕和谐江门。
二、工作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围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使农民能及时获取农业技术、生产、市场和流通等信息,全面提高农民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利用信息技术推进村务公开,提升农村政务管理水平,使信息化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具体目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