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 [2007] 10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建立重点项目许可绿色通道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和区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屯便民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建立重点项目许可绿色通道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规范和发展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7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行政效能年”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17号)精神,提高涉及建设发展重点项目的审批效率,我市将在市和区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推行重点项目许可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并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制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集中解答项目审批前期的相关问题,指导办事人做好审批前的基础工作;会审、督办报批项目,直至审批手续全部办结,为办事人办理审批手续提供“保姆式”服务。
  二、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项目联合预审、限时公开承诺、专人跟踪督办、超时联审默许”为原则,将市及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项目纳入重点项目许可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联合审批,最大限度地缩短行政许可工作时限。
  三、工作程序
  实行重点项目许可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后,属国家、省审批的项目,应在材料预审、调整补充及正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初审并上报国家、省有关部门;属市审批的项目,应在材料预审、调整补充及正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规划审批单项行政许可手续应在19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即时办结。具体工作程序包括: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