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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六、方法与步骤
  (一)方法
  1、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 实践相结合,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使法制宣传教育务求实效,普治兼顾 ,整体推进。
  2、分类指导,典型引路。要根据不同普法教育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 求,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同时,要注意调查研究,不断 发现和总结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3、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 知识讲座和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大众传媒 ,办好法制新闻、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等,使各类普法对象受到形象生动、 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
  (二)步骤
  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结束,分三个 阶段进行。
  1、2001年为启动宣传阶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和各县、区、开发区党委、政 府、管委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四五 ”普法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和经费,组织征订教材,培训普法宣传骨干,抓 好联系点和示范点,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项工作。
  2、2002年至2004年为实施阶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结合各自实际 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3、2005年为考核验收阶段:2005年上半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本规 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下半年,市局对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的 “四五”普法工作组织考核验收,并进行评比,适时开展表彰活动。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 局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劳动监察 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 监察处。同时,从机关办公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以保证“四五 ”普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 日程,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机构、人员和必要的经费,确保“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目标 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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