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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合劳社秘[2002]15号)


各县、区劳动局,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行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
  现将《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 际,制定具体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为掌握了解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普法情况,请各县、区劳动局和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将本地 区制定的规划,于2002年5月30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备案。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促进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劳动者的法律素质和 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保障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印发《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 际,特制定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我市劳动保障系统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基 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立足于“加快发展,富民强市”要求和劳动保障事业发 展“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大局,结合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四 级服务体系建设,在“三五”普法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 增强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劳动者的法律素质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 劳动保障法制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本规划,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基本 法律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逐步实现由提高用人单位法人和管理人员 、劳动者特别是劳动保障系统干部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向提高其劳动保障法律素质的转变 ;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劳动保障各项事业 的转变,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进劳动保障系统 依法行政、劳动者依法履行行为、用人单位依法规范行为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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