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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五十二条 年度内机关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其行政关系所在机关进行考核,其学习、培训情况由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

  公务员在某一平时考核时段均在学习、培训的,可不参加该考核时段的平时考核。

  公务员全考核年度均在学习、培训的,审定人直接依据其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因个人原因全考核年度均未在职工作的,不予年度考核,不发放年终奖金。

  第五十四条 年度内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其年终奖金的发放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 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九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六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建立公务员考核评查制度和简报制度,定期对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查,并将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五十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建立公务员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对公务员考核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各机关应将公务员考核工作与本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建立与本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及业务管理系统相适应的公务员考核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十八条 各机关应建立年度考核档案,用于保存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评分表》及其他考核中的相关资料。年度考核档案资料保存期为3年以上。

  第五十九条 机关、公务员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一) 不按规定内容和标准考核的;

  (二)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的;

  (三) 不按规定使用考核结果的;

  (四) 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复核及申诉的;

  (五) 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打击报复的;

  (六) 有其他违反考核有关规定的。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条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其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深圳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深组发〔1995〕4号、深人发〔1995〕5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深圳市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平时考核评分表

  附件二:深圳市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鉴定表

  附件一
  深圳市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平时考核评分表
  (20  年度  月至  月)

  部门或单位:

┌────────┬──────┬─────┬───────────────────┐
│ 被考核人姓名 │      │职位(职务│                   │
│        │      │  )  │                   │
├──┬─────┴──────┴─────┴───────────────────┤
│被考│简要列举本人在本考核时段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如内容较多,可附页)    │
│核人│                                      │
│简述│                                      │
│工作│                                      │
│情况│                                      │
├──┼──────────────────────────────────────┤
│考核│                                      │
│人评│                                      │
│ 述 │                                      │
└──┴──────────────────────────────────────┘
┌───────────────────────────────────────────┐
│               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绩”的评价               │
├────┬──────────────────────────────────────┤
│质的评价│优( )、良( )、中( )、较差( )、差( )               │
│    ├──────────────────────────────────────┤
│    │有关说明(评价为“差”的要说明理由):                   │
│    │                                      │
│    │                                      │
│    │                                      │
├────┼──────────────────────────────────────┤
│量的评价│ 大大超量( )、超量( )、正常( )、不饱满( )、很不饱满()       │
│    ├──────────────────────────────────────┤
│    │有关说明(评价为“大大超量”、“很不饱满”的需要说明理由):        │
│    │                                      │
│    │                                      │
│    │                                      │
├────┼──────────────────────────────────────┤
│难度评价│难( )、较难( )、正常( )                        │
│    ├──────────────────────────────────────┤
│    │有关说明(评价为“难”的要说明理由):                   │
│    │                                      │
│    │                                      │
│    │                                      │
├────┴──────────────────────────────────────┤
│               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勤”的评价               │
├────┬──────────────────────────────────────┤
│出勤评价│合格( )、较差( )、差( )                        │
│    ├──────────────────────────────────────┤
│    │有关说明(评价为 “差”的要说明理由):                   │
│    │                                      │
│    │                                      │
│    │                                      │
├────┼──────────────────────────────────────┤
│态度评价│优( )、良( )、中( )、较差( )、差( )                │
│    ├──────────────────────────────────────┤
│    │有关说明(评价为“差”的要说明理由):                   │
│    │                                      │
│    │                                      │
│    │                                      │
├────┼───────────┬───┬──────────────────────┤
│ 考核人 │           │被考核│                      │
│ 签名 │           │人意见│                      │
│    │           │   │                      │
│    │   年  月  日  │   │  签名:       年 月 日      │
├────┼───────────┴───┴──────────────────────┤
│考核人分│                                      │
│管领导审│                                      │
│ 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机关人事│ 绩的得分 │               │勤的得分│           │
│部门计分├─────┴───────────────┴────┴───────────┤
│    │                   计分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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