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深组通[2006]78号)
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我市2006年公务员(含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07年1月4日至1月31日进行。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006年12月27日联合印发的《深圳市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深组通[2006]77号)执行;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按照深组通[2003]10号文办理。为保证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 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年终评分方法。
考虑到2006年度的平时考核工作已无法按《深圳市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因此,本年度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勤”、“绩”的评分方法由《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为:对被考核人的“勤”、“绩”也按等级评分,其中,“勤”优秀为10-9分、良好为8-7分、合格为6分、不合格为5分以下;“绩”优秀为50-46分、良好为45-36分、合格35-30分、不合格29分以下。
二、年度考核结果的备案
各机关应于2007年2月10日之前,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一式3份)、《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其中,与本机关领导成员相同职务层次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按管理权限报市、区组织部门审核备案。各单位在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时,应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各区考核工作完成后,区组织人事部门应将本区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及《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有关表格可在市人事局网站(网址:www.rsj.sz.gov.cn)公务员专栏下载。
三、年终奖金的发放
2006年度的年终奖金发放办法仍按《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金的通知》(深人发〔1995〕56号)执行,奖金的发放基数按本人2006年12月份工资额(含全国标准工资、特区津贴、保留津贴、住房补贴、物价补贴、月奖金和临时岗位津贴,不含教龄津贴、护龄津贴、警衔津贴及其他津贴和生活补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