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深组通[2006]79号)
各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单位:
我市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含工勤人员,下同)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07年1月4日至2007年1月31日进行。为做好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本年度考核办法仍按《关于做好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05]59号)的有关精神及规定执行。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除外)工作人员及机关单位雇员。
三、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和各区组织人事部门,应按照年度考核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时间要求,认真布置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加强组织指导,在文件规定的原则框架内进一步探讨完善考核评鉴机制,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测评标准,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客观性。
(二)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考核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被考核对象,并注意将信访、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等工作的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纳入相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三)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和各区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做好考核结果的汇总统计工作。
四、考核结果备案
(一)各主管部门应于2007年2月10日之前,按管理权限将年度考核结果分别报送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各区考核工作完成后,各区组织人事部门应将本区考核情况报告市组织人事部门。
(二)考核结果备案材料为:1.2006年年度考核工作总结;2.《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3.《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雇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4.编制管理册(备查)。有关表格可在市人事局网站(网址: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专栏下载。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