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事局办公室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深人发〔2007〕12号)
各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粤人发〔2007〕3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提名和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依据按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7〕10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6〕77号)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提名候选人,须注重材料的真实性。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单位须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按广东省人事厅要求,各提名单位成立的材料审查委员会应有3至5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三、“两院”候选人的条件要求和提名、推荐的具体办法请分别通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sad.ac.cn或www.cae.cn)查询、录入和打印表格,下栽相关表格软件。《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请通过上述网站《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系统》打印。